齐齐哈尔财政部门对文化产业实施专项资金支持

创建时间:2013-01-15 00:00

    资金是企业发展的命脉,为了支持和扶持文化产业发展壮大,推动文化企业“走出去”,财政、金融等部门采取鼓励金融创新、深化多方合作等措施,全方位加大对文化产业金融支持力度。目前财政部门对文化产业发展执行2012年重新修订印发的《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方向是,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对各级所属的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过程中有关费用予以补助,并对其重点文化产业项目予以支持;培育骨干文化企业。对组建的大型文化企业集团公司重点发展项目予以支持,对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联合兼并重组和股份制改革等经济活动予以支持;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对文化改革发展规划所确定的重点工程和项目、市级文化产业园区和示范基地建设、文化内容创意生产、人才培养等予以支持,并向特色文化产业和新兴文化产业倾斜;促进金融资本和文化资源对接,对文化企业利用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等渠道融资发展予以支持;对文化企业上市融资、发行企业债等活动予以支持;推进文化科技创新和文化传播体系建设。对文化企业开展高新技术研发与应用、技术装备升级改造、数字化建设、传播渠道建设、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等予以支持;推动文化企业“走出去”.对文化企业扩大出口、开拓国际市场、境外投资等予以支持;其他文化产业发展领域。

  为使文化企业从多角度、多层面得到支持,专项资金支持方式分为三种:项目补助即对符合支持条件的重点发展项目所需资金给予补助;贷款贴息即对符合支持条件的申报单位通过银行贷款实施重点发展项目所实际发生的利息给予补贴;绩效奖励(以奖代补)即对符合支持条件的申报单位按照规定标准给予奖励。

  在税收方面,目前国家税务部门对文化产业将从3个方面完善支持新兴文化产业的税收政策。一是不断完善科技税收政策体系。文化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允许按国家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对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实施税收优惠政策等。二是要研究实施支持新兴文化业态的税收政策。在支持新兴文化产业方面,目前国家对动漫产业、数字电视等已实施了税收优惠政策。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试点中,把文化创意率先纳入了试点范围,鼓励从事文化创意企业的发展。三是结合制定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配套税收政策,继续研究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的文化新兴产业的税收扶持政策。

  在资金使用和监督管理方面,项目确定后按照预算和国库管理规定,及时下达并拨付资金,专项资金预算一经批复,应严格执行。资金使用单位应按规定报告资金使用情况。资金使用单位应当按照“专款专用、单独核算、注重绩效”的原则,及时制定内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督促资金使用单位及时报告资金使用情况。财政部门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根据需要组织或委托有关机构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检查和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安排资金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