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优惠政策
为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文化创意和工业设计产业的发展,中共大丰市委特制定四年(2014年—2017年)扶持政策。
一、指导思想
以创意设计企业为基础,以产业集聚区为载体,以加强创意设计人才培养为重点,以“创新驱动、转型跨越”为总基调,通过市场需求牵引、政策引导和有效服务,整合各种资源,大力培育发展具有国际水准和大丰特色的文化创意和工业设计产业。
二、目标任务
2014—2017年四年内集聚具有行业影响力的国内外创业企业、跨国公司创意设计机构200家以上,集聚高端创意设计人才1500人以上;实现文化创意和工业设计产业销售收入超15亿元,实现税收收入8000万元;拉动大丰工业、旅游业以及农业等相关产业产值达到300亿元以上,形成国内最具特色、国际具有知名度的规模化、高端化、品牌化的文化创意产业集群与工业设计特色园区。
三、扶持对象
1. 东方1号创意产业园入园企业、运营商;
2. 大丰市内委托创意设计的企业;
3. 高层次创意设计人才;
4. 其他创意设计项目。
四、扶持政策
政府每年出资3000万元设立扶持资金。用于产业孵化、品牌创建、平台建设、创意活动、产品研发、人才培养等方面的补助和奖励。
1. 税收扶持政策。对东方1号创意产业园符合条件的企业所纳税收的地方留成部分实行全额奖补。
2. 促进产业孵化。对二期驻园创意企业装修按照建筑面积800元/㎡标准进行补贴,总额不超过50万元/家;对入驻园区的设计企业开通企业注册的绿色通道,鼓励招引境外知名创意设计企业入园;鼓励企业在东方1号创意产业园设计工业设计研发中心、全资公司或分支机构,运营1年以上、在大丰纳税额20万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
3. 鼓励品牌创建。获得国际知名的创意大赛、工业设计大赛,获得国家级创意大赛、工业设计大赛,获得省级创意大赛、工业设计大赛,获得国家级和省级权威机构授予荣誉的领军人物都将分别给以奖励。支持东方1号创意产业园在国内先进城市设立我市品牌推广或展示中心,对场租费、装潢费及正常运营等实际费用给予70%补贴。
4. 推动平台建设。支持创意产业园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对建设3D打印技术中心、加快成型中心、电子商务等平台,实行一事一议。平台向市说有企业开发,为市所以企业提供技术服务。
5. 扶持创意活动。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参加的创意设计展览会、创意设计大赛、国内交流等重大展会和赛事活动,给予参展单位按实际费用70%补贴,补贴金额不超过20万元,境内活动费用实行定额补贴
6. 保护知识产权。给予创意产业园内设计企业获得的自主知识产权奖励。
7. 扶持产品研发。对大丰市内企业委托创意产业园内企业进行创意设计的,予以资金补贴。
8. 加快人才培训。积极鼓励东方1号创意产业园引进国际国内知名设计类人才,优先帮助申报国家级、省级各类高层次人才计划项目。